为弘扬我校“求实鼎新”的校训,秉承“学风严谨,崇尚实践”的优良传统,加大树立和宣传学生先进典型的力度,在校园里形成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风气,引导和激励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,刻苦学习,报效祖国,现将在2017届毕业生中开展第十一届“校长奖章”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北京科技大学2017届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标准
基本条件: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公德,热爱集体,服务同学,诚实守信,甘于奉献。
2.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、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校规校纪。
3.学习勤奋刻苦,成绩优异,遵守科学道德,学术态度端正,科研成果突出。本科生三年半加权成绩专业排名前3%或专业第一名。研究生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(科研成果特别突出者例外)。
4.积极参加集体活动,积极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,在思想政治教育与道德素质培养、学术交流与创新创业、体育锻炼与身心发展、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、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、积极热心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。
5.本科生在校期间获得“优秀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。研究生曾获国家奖学金、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、十佳学术之星及特种奖学金优先考虑。
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以外,还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本科生:
1.在校期间获得“全国三好学生”荣誉称号。
2.在国家级学科竞赛、科技竞赛(见附件1)中获得两次以上奖励,其中至少一次二等奖(含)以上。
3.参与科学研究,并在研究中具有突出贡献,其成果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国家发明专利。
4.参与编写学术专著,或者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发表较高水平学术论文,参加国内外大型学术交流活动,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。
5.有其他特殊贡献者。
研究生:
1.在校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。
2.研究生作为学生中排名第一,参与完成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,并获得国家级、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。
3.在校期间,博士生在相关领域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8篇以上(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在国外重要学术刊物);硕士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3篇以上。研究生作为学生中排名第一且在总排名中为前三的已授权发明专利1项可以折抵上述论文1篇。在相关学科领域的TOP刊物一区(以中科院分区为准)发表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论文1篇也可直接参评。以上论文须学生为第一作者,或导师第一作者,本人第二作者。所有成果所属单位须为北京科技大学。
4.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或有其他特殊贡献者。
鼓励品学兼优的留学生参加评选,评选标准可参照以上评选条件。
三、工作安排及要求
4月24-27日,各学院、研究生培养单位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做好“校长奖章”的宣传工作,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填写申请表格,并且提供个人事迹材料。
4月27日-5月4日,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之后,由各单位党政联席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“校长奖章”推荐人选,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“校长奖章”人选不超过2人。于5月4日17:00前将候选人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管理科。
5月4-10日,校学生评比表彰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第十一届“校长奖章”候选人。
5月10-15日,通过校园网络以及展板进行全校范围内的展示,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和评议。
5月15-24日,校学生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“校长奖章”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,确定拟获奖学生名单。
5月24-31日,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。
6月上旬,校长办公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,在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学位通过后,由校长签发表彰决定。
9月,将“校长奖章”获得者的先进事迹编辑成册,向新生发放。
四、提交材料
1.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“校长奖章”申请表(本科生见附件2,研究生见附件3),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。并附证明材料(包括成绩单、获奖证书复印件、论文复印件、检索证明等)。
2.个人事迹总结材料。要求能够充分表现学生的思想、学习、生活情况,语言精美,文字流畅,可以有大学成长的心得、感悟、座右铭,以及生活中感人的、有趣的故事,材料不少于3000字,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。
3.生活照片(电子版),不少于三张,每张照片可以附加说明。
联系人:张同华 王斌
电话:62332230 62333491
邮箱:xueshengchu@ustb.edu.cn
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部
2016年4月24日
校学发〔2017〕4号: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“校长奖章”评选通知.docx
附件2: 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“校长奖章”申请表(本科生).doc
附件3: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一届“校长奖章”申请表(研究生).docx